独家观察!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分红遭警示 紧急出台中期分红方案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7:32:41 981 0条评论

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分红遭警示 紧急出台中期分红方案

浙江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对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的兆丰股份(002423.SZ)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悉,兆丰股份2020年和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6亿元和1.65亿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但公司却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浙江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兆丰股份的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针对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兆丰股份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切实履行分红承诺,并于近日紧急出台了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拟以现金方式向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5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250万元。

兆丰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吸取教训,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评论:

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分红事件,再次暴露了部分上市公司诚信意识薄弱、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证监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罚,彰显了监管力度,也传递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上市公司应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分红承诺,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增强投资者信心。

## 以下是一些对新闻稿的补充:

  • 兆丰股份的违规行为,也引发了市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担忧。有投资者质疑,公司是否在通过压低分红比例来减少利润分配,以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 兆丰股份此次紧急出台的中期分红方案,能否打消投资者疑虑,还有待观察。有专家建议,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以透明的姿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 证监部门应加大对上市公司分红行为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 希望这篇新闻稿符合您的要求。

爱康科技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 投资者维权通道开启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 于2024年6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立案调查意味着什么?

证监会立案调查,意味着爱康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虚假陈述、财务造假等。如果证监会最终查明违法事实,爱康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投资者可以索赔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投资者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爱康科技投资者如何索赔?

爱康科技投资者可以根据以下步骤进行索赔:

  1. 准备索赔材料,包括股票交易凭证、证券账户信息、身份证件等。
  2. 寻找律师代理维权。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投资者需要注意什么?

  • 索赔条件:在2024年6月13日前买入爱康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6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 索赔时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证券投资者知悉或应当知悉侵权行为之日起三年内。
  • 维权成本:投资者可能需要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成本。

律师提示

宋一欣律师表示,爱康科技案的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6月13日前买入爱康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6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投资者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咨询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进展

目前,证监会对爱康科技及邹承慧的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投资者可以关注证监会及法院的后续公告。

附:

  • 爱康科技股票索赔律师团队名单:[移除了无效网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43221.html

此新闻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7:32:4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谷璇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